2010/0629增記
回顧以下曾寫的信 真是覺得自己當時太無聊 那個人的前夫看完信的回應......唉~~只能說他們真是不該離婚 太速配了!!
現況是~~ 于X君堅持不和解 聘請律師 與我們打遺囑無效官司中 她主張分得三分之一遺產至於她早已拿的房產和有價物品 則絕口不提!!
(卻睜眼瞎話跟親戚說 她念在姐弟之情 不要錢 已經簽好放棄聲明)
為了點錢 甘願泯滅良知 六親不認 真是佩服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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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好朋友在感嘆一個同事篤信天主,卻是心狠手辣之人!
讓我想起「那個人」,她曾是一間公廟的理事,還不是設法將生養她的父親騙進安養院,希望他早早死在外面!但父親的便宜還是要占盡。
信教虔誠,不代表為人保證良善,只會令人更加不齒心寒。
最近因為要處理遺產,雖公公臨終前對那個人已心寒至極,更改了遺囑不再多留遺產給她(已給她一間房子),她的弟弟妹妹也是因為還顧念親情,也是因為想儘快處理遺產,還是要給她20%。但電話、簡訊……希望她能出面好好談,結局不僅對她有利,也無須親人對簿公堂,結果投石入海。
氣的魚夫想乾脆還是走法律途徑解決,我一直反對!親人無緣,至少好聚好散吧。
我甚至雞婆寫了信給她,以為她一定會因為多少捨不得自己辛苦照顧兩個孩子的妹妹的經濟狀況,願出面配合。
但我錯了!她只會到處告狀家人無情!
仍然對想要跟她解決問題的弟妹置之不理,毫不回應。
魚夫迫不得已,找她當大學副教授的前夫與已經高二的兒子代為轉達,(我又雞婆的寫信給她前夫,希望至少可以救救孩子)換來的冷漠結果更是令人覺得自己真是愚蠢至極!
也許他們真覺得自己沒有錯,甚至是受害者吧。
魚夫說﹕那個人的前夫曾說「她怎麼弄我都沒關係,弄到我媽媽我就受不了。」
對魚夫而言,感覺更糟!
因為那個人曾是他非常信任的親人!
現在卻是直接間接,害他父親提早離世的兇手!情何以堪?!
不曉得現在的她在想什麼?到底想幹什麼?也許真如當初不願幫她解決問題的菩薩所表示﹕畜生聽不懂人話!不用替她想!不用幫助她!
以下是我寫給她前夫和她的信,我想保留在這部落格裡。
也許哪天想寫誇張劇情的小說或劇本,這會是很好的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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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大哥您好,
非常冒昧打這封信給您,但有些話我憋很久了,事關您兒子,我想必須讓您知道。
以下我要說的話,絕對不中聽,請多包涵。但句句實言,歡迎對質。
關於他們母子跟我公公的事相信你也聽了不少,我今天不站在誰的角度說話。
只想簡單舉幾個我親身看見與發生的例子,讓您知道于大姐愛孩子的方式大錯特錯!
她以最壞的身教言教,教孩子自私自利、善於說謊、無情無禮、愛占便宜、不獨立甚至最可怕的是灌輸仇恨思想。
(我不只一次親眼看著她向兒子數落爸爸弟弟的種種不是!卻是極度扭曲事實。)
對一個我曾經真正關心喜歡的孩子,基於良心與道義,我實在無法做視不管!
還記得軒軒小五時我們認識了,見面的第一天晚上我們就到小港附近空地放煙火,他的長相與那特殊的笑聲讓我覺得這小朋友好可愛。後來更是越發喜歡,因為我們都喜歡小動物想當獸醫、喜歡坐在有陽光的窗邊看熱愛的漫畫……
因為我是出身單親家庭由媽媽撫養長大的關係,我很了解單親媽媽的辛苦。
所以于大姐我曾真心體貼關心當作自己大姊,就算對她不能有太大實質的幫助,也總是非常樂意聽她大倒垃圾抒發情緒,或當他們父女兩之間的和事佬。
關於你們之間的事我也聽了不少,有次還聽到天亮!
例如︰
你當初外遇,學校知道了,要開除你,是她去教務處求情你才能繼續任教。
直到去年底,她都還多次告訴我你有心復合,她不肯。等等……
以上的話,跟化文說的版本完全不同!
化文很喜歡你這個前姊夫,他曾不只一次說︰你帶他進入古典樂的世界、他姐姐嫁給你是今生最大的運氣!她卻自己搞砸了!
我相信化文的版本,不是因為他是我丈夫,而是我多次發現于大姐能面不改色的扯大謊、演大戲。
為了親族和諧,她雖說得是理直氣壯,常常啼笑皆非的我,只能故作鎮定,裝傻相信。
前陣子聽說她老以被欺侮的弱者姿態到處跟親戚鄰居訴苦告狀、顛倒是非,我們幾乎都不辯白,清者自清,就由她吧,她開心舒服就好,多說只是多讓外人多見笑罷了。
化文脾氣不好、嗓門大,但心地善良。他其實很護他大姐!愛家人。
我們高雄婚禮,她讓一堆朋友來白吃白喝就算了。(希望您沒包紅包,若有的話那她拿走了﹔她啥錢都要,連公公給孫子的計程車錢都伸手跟姪女要走。)
她竟沒經過我們同意,就請她朋友的兩個沒禮貌還超醜小孩來當花童。
當我知道了花童不是親戚的小孩,覺得不被尊重!抱怨了一下。
結果化文罵我︰「不知好歹!大姐說是妳說要花童,才特別去幫妳找的!」
我要的???這沉冤我到去年底才得雪。
但化文辯解︰「我當時相信自己大姐有什麼不對!」
是呀,相信自己姊姊、愛護自己姐姐有何不對?!
有一次我們帶公公出門吃飯,公公抱怨于大姐又對他大吼大叫,說要她搬出去還想拿回給她的房子!化文還因此替大姐講話,反批公公不是,氣的公公跳車!不吃飯了!嚇得我這開車的司機小盧不知如何是好?
還有,化文因為常跑大陸跟德國出差,所以他固定有保安泰的旅遊意外險,他的受益人多年來一直是于x君,因為他認為我有壽險可以領,意外的錢要給大姐來支配,照顧于家的每個人,我很同意這安排。直到今年中,他才真正死心將受益人名字改掉。
他說︰「老爸的驟逝,的確很讓人震驚難過!但見識了于x君的狠心絕情,更讓人心寒痛苦!」
不好意思扯遠了,言歸正傳軒軒。
我這舅媽雖然與他相處時間不多,但自認算是個關懷他的好舅媽,光是當「司機小盧」開車帶他去補習、回家、吃飯…不知多少次。
但我發現這孩子他越變越多!
第一次發覺不對時是前年過年,他想跟我們玩牌,卻怕輸錢,不要玩。
我說﹕「軒軒一起玩嘛~」
他說﹕「那妳的錢給我玩。」
我問﹕「為什麼?我不要!我的錢就不是錢嗎?」
他答︰「我媽說世界上只有錢最重要。」
我答︰「你說什麼?!世界上是親情最重要!」
他轉身就上樓了。
其實玩牌根本沒多少錢,我也算是大方的舅媽,但不可以教孩子喜歡占人便宜!
當時我跟化文反應,他嫌我太小題大作,就是個青少年罷了!但我因有點憂心,印象深刻。
結果這個孩子到了去年底,連爺爺都不叫了!
有次我們從安養院接爸爸回小港看看。
處心積慮把爸爸騙去安養院後,就幾乎沒去看過他的于大姐竟說︰「是滾回來幹嘛?!」
已經很久沒看到爺爺的軒軒更是人都不叫!
我看不下去說﹕「軒軒,怎麼不叫爺爺?」
他回答﹕「我就是醬子,他知道。」
公公搖頭說︰「他只有我給他錢時,才會親熱的叫爺爺。」
當天下午公公在家休息,于大姐竟跟我說﹕「這死老頭要死了!我們才會有好日子過!」
講這話的同時我心想︰妳還住在爸爸家,啥雜支都是爸爸銀行轉帳,連有線電視帳單也要住在安養院根本沒回家看過電視的爸爸付。奇怪? 醬的嗑老族應該是希望爸爸長命百歲,能多養她幾年是幾年啊!怎麼會想要爸爸死?邏輯真不通!?
我是當天真正死心了!不再高估自己有能力讓這個家的每個人團結開心!但當天仍然開車帶她去接軒軒補習下課,耐心聽她說胡話道夢想。
直到她後來的言行,越來越離譜甚至令人髮指到極點!我才不想再跟她說一句話。何必~~再去真心換絕情!好心被當成驢肝肺!不是同一個世界的人,就不要勉強相處在一起吧。
這樣的人,她愛的只有自己的兒子,但是她的愛我不覺得會讓軒軒快樂、身心均健康!
就提「沒分房睡」,你覺得孩子都高中了,還跟媽媽睡一個房間,合理嗎?家裡又不是沒有別的空房!我是不知道他們現在還有沒有睡在一起啦~希望沒有。
今天會寫這封信,當然是希望您可以幫我們找到她,完成三贏的繼承。
她去年賣掉了名下的房子現在應是不缺錢, (但她沒承認,當著軒軒面說房子是給師傅整修,沒錢付就讓人免費居住抵帳。我不懂為何要扯這種謊?又沒人會要分她的錢。)
小港若也賣掉她手上能有更多餘錢,姐弟還不用徹底決裂!哪裡不好?
其實我們也曾氣的想上法院解決算了!但這樣有何好處?不就跟她一樣盲目不理智。
但我真的更希望你多跟軒軒聊聊,他應該需要爸爸除了學業以外的更多關注。
請相信我以上說的不只沒有虛假,甚至多的是更匪夷所思的絕情絕義事件我沒提。
最好我是過慮了,軒軒長大後自己會分析明辨是非,不然我真的替這孩子的人格以及未來的社會性感到憂心。
我這無緣的舅媽都會不捨,覺得浪費了個好孩子!何況你是親爸爸!
以下是我寄給于大姐的信,我本來以為她看到信就會出面,結果我又再次大錯特錯!化文倒是不意外,說﹕「老爸她都不在乎,要他死在外面了。弟弟妹妹又算什麼?」
雖然我知道早不關你事了,還是希望你多了解一點,幫助我們找到于大姐。
大家都好早日恢復平靜生活。
再說一次不好意思,打擾了。
謝謝收看
于大姐 妳好
我是盧X妤。
基於對家人的應有的關懷、尊重以及很不贊成姐弟鬧上法院,我很雞婆的擅自打信給妳。
妳應該知道近來二姐多次打電話與傳簡訊給妳,是為了要請妳去辦印鑑證明和戶籍謄本好辦理共同繼承。
但聽說妳都不回她的簡訊和電話。
打開天窗說亮話︰
公公生前在去年底已更改遺囑為︰小港的房子二姐60%、化文40%。
他堅持不留一分一毫給妳。
並留有妳親手寫的、啥都要父親付的報帳單﹐以及手寫日記,記載妳兒子與妳,對他極其無禮和不孝的行徑。
不論是您洋洋灑灑的報帳內容或公公日記的字字句句,相信任誰來看,您二位的行為都是離譜至極!這妳心中有數。
所以如果妳要完全不顧親情,告上法院。妳年初也已請過律師了,應知道妳頂多拿到特留份, 也就是三分之一的一半, 大約百分之16。
更可能的結果,遇到個重視孝道倫理的法官就是依照遺囑來執行,那就是O。
這訴訟除了曠日廢時、親情磨蝕殆盡外, 還得花上不少律師費。
年初妳請律師,如今錢該也付了,請問律師有幫妳多拿到甚麼嗎?妳覺得妳弟有損失甚麼嗎?
所以妳任何拖延、置之不理、或甚至想多分遺產,不利的只有妳手頭極為拮据的親妹妹。妳多要的部分,就是多瓜分自己親妹妹的財產。
妳弟弟除了替他二姐義務打抱不平,反正就是30~40%之間,沒啥影響。
另外,因妳故意拖延而被國稅局開始罰款後的所有金額,自然就從妳可能獲得的特留份當中扣除了。
無論結局如何﹐我想最大的贏家只有漁翁得利的律師。
聰明如妳, 應知道基於情感或利益,都沒有必要幹這種便宜外人的蠢事。
現在不管妳相不相信,妳的弟弟妹妹仍顧念親情、當然也想儘快解決問題,做個了斷。
妳若仍想依照公公之前的遺囑,可分到百分之20 (還比16%多呢)﹐就請妳儘速出面處理問題。
我們不想經由妳兒子或前夫那裏才能與妳取得聯絡。
先寫信告知,本周末(11/28~29)請妳出面,與妳弟妹商談小港房子繼承問題。
所以希望妳今天也就是禮拜五,先利用時間辦妥印鑑證明和戶口謄本。
其餘的可以大家當面談。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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