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我有把部落格當日記的習慣。


 


剛剛接到高雄地檢署的電話,問我上次為了雙臭鞋去開庭時領了多少車馬補助費?


我哪會記得呀?


他提醒我應拿1802,我很確定沒有那麼多。


 


他卻堅持要我說出一個數字!


我問:你們沒紀錄嗎?我真的不記得了。


他說:因為當時妳沒填寫。若確定有短少,必須由妳確定金額,然後補差額給妳。


覺得很怪?!難道是會計小姐有鬼?那太扯了吧。


 


突然我想起我當時好像有把金額寫在部落格裡。


要他等我,我去查查再回電。


賓果!果然有!是1302


 


回電後,很扯的推斷竟成真!


對方真的說出 那會計 小姐涉侵占!


利用桃園以北的人不清楚自己可以領多少津貼?均少給500



 


但這情況現在已改善,地院公佈了台灣各地可領取的補助費金額。


每個人都能先行查看計算。



 


他問我願不願意出庭作證!


我當然願意,這是國民應盡的義務。


 


他好感謝。


說被A錢人數眾多,就他一人得一直打電話......


有的受害者,一直掛他電話的!說:「你是詐騙!詐騙的人都說自己是地檢署!」


有的不願再勞碌奔波到高雄的!他得再三拜託!


 


可能是覺得自己如此倒垃圾不妥,又補充不合作者是少數啦。


最後並很有禮貌的稱讚,台北人都很熱心!哈哈哈~~


 


其實我覺得是因為自己體內流著嘉義草莽的血,啥沒有!做人就是講義氣!求公理。


 


希望這次檢察官法官會審慎處理此案。


別像我的球鞋案隨意判決。


 


對此判決結果其說氣那女人,還不如說更覺那法官較離譜!
判決書所書都與事情經過不符,例如:是我報的警、被告有悔意......


 


他到底有沒仔細看警局筆錄跟我庭上証供,再判決呀?


也許他們真的業務繁忙,案件太多!才會很制式的結小案吧。



~~算了,只希望那爛人能因此不敢再偷東西。


真能像她當庭演的悲情戲,會很專心很有愛心地做看護(見鬼了!又不是沒看過她在醫院的無恥行徑,根本不是如此。),有好好照顧病人囉。


 



 


又想到之前一件在法院的扯事。


我跟魚夫要去法院公證公公的遺囑。


當時已經快五點了,有個自稱是員工的先生把我們攔下來。


 


「很熱心」的說已經快下班了,而且公公的遺書寫法不對!無法公証。


介紹我們到法院附近,一位他們這裡退休的法官開的律師事務所,她很精通這類文件,一定會幫我們處理好。


 


後來我們去找了其他熟識的律師,並諮詢他轉介紹的專業公證人。


原來公公的遺囑根本是生效的!連公證都不用!


 


這不是明顯的遇見了「黃牛」是什麼!?


 



現在是個什麼時代?


怎麼那麼多人會為了錢!寧願泯滅最寶貴的良知!畜牲不如!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就是愛貝果 的頭像
bagel

就是愛貝果

bage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