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晚上想美美的去喝喜酒。
下午頭髮上上捲子。

自認效果不錯,亂美的。(亂亂的美)
但恨不得我去瀏海剪短髮的魚夫可不這麼認為。

早知道我的長相跟身材不算是夫婿偏好的「菜」。
所以我一直有自知之明,自己靠的是「美食」而非「美貌」吸引魚夫。
我整臉他最喜歡的應該是不算短的睫毛。
(此眼妝未上加長睫毛膏但有上點濃密型。)

我每次弄這顆浪漫頭,都被魚夫嫌到爆!
他喜歡俐落清爽!
批評我怎麼老愛「蓋頭蓋臉」!整顆頭就是「醜到無明!像兩隻死貂攀在頭上!」
因為「愛魚夫」,我隨便他說,不加反駁,他爽就好。
因為「愛自己」,我隨便他說,我行我素,老娘開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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