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真的是世界上最重要的東西?


「恨、自利」是孩子該效法的身教?


 


「人」,難免自私,但得有良知!能明辨是非!


若謊言瘋語不斷!甚至為己利,咒怨自己親人快喪命!


這樣泯滅天良,機關算盡的結果,就算真如願了!


開心解脫了義務,還能得人財富。


卻失去手足尊重關懷,家族分崩離散!孩子有樣學樣!抹滅天良。


這樣的算盤真如意划算?


 


很遺憾,那將報在自己與小孩身上的現世報,我已看到就在不遠處了!


最好我這半仙是錯的!最好「那個人」終能幸福!我真的是這麼想的。


 


為何我會有以上的有感。


其實不該寫出來,因為家醜不可外揚!


但在多次善意的明說、暗諭後,我知道我力有未逮,無法勸醒「那個人」;改變現況!


 


繼之前的四根人性火柴棒之後,我決定做最後的努力,寫的更明白。


「那個人」有緣看到是最好;「沒緣」聚首,也是我們今生所選擇的了吧。


 


魚夫說「那個人」,是這個家族的「禍源」。


以前的他可不是說的!他總是稱讚「那個人」熱情、可愛。


 


至今,魚夫每次出國的安泰人壽500萬旅遊平安險,受益人的名字仍指定是「那個人」!我這法定繼承人只是第二順位。


但這次他出差,取消了這保險!因為臨時更改受益人來不及!(需書面)


他寧願不保!都不讓「那個人」有機會受益。


 


我是不曉得「那個人」,以後會不會致富?但至少她這幾個月來的所作所為,已經讓她少了發一筆意外之財的機會。


 


「那個人」,其實我一直都是相挺的。


魚夫若有時對她口氣壞!我還會跟魚夫吵架!


總想著能成一家人是多難得的緣分,要相親相愛。


但在上週末,我宣告放棄了!


「那個人」壓根沒把我視為一家人,我又何必老往臉貼金咧?!


 


 



現在「那個人」理直氣壯想跟家人算帳!


但親人間真如此悲哀!只有對價關係?


她的滿心怨恨真合理?這筆帳真是人欠她較多?真來計較清算,答案應很難如她意。



 



單就我個人而言,我自認沒有佔過「那個人」一分一毫便宜,至今彼此總是客氣沒啥恩怨好了。



 


對她,原本也是寬容體諒為優先。



單就我個人而言,至今也沒啥恩怨好了斷。


若真有不滿,是


2006年底,與魚夫的高雄婚宴。(跟魚媽提過此事她說我小心眼)

「那個人」,非常不尊重我們這對新人!


沒告知魚夫和我,就擅自請自己的朋友同學來白吃白喝婚禮。


(當場加了一桌,蒙在鼓裡的魚夫還很高興親友們捧場)


 


「那個人」甚至弄了2個不相干的怪怪小孩來做花童!


還告訴魚夫,是我要花童,她特地去幫我找的!


當時我跟魚夫說:「我沒有!」


魚夫完全不相信我,是相信「那個人」好心!


直到最近,魚夫發現「那個人」為達目的常滿口謊言!我才沉冤得雪!


但魚夫仍強調:「我當時選擇相信自己的親人,哪裡有錯!」


 


是啊,哪裡有錯!?信任自己親人哪裡有錯


 


後來得知,那2個花童是「那個人」同學的姐姐或誰的小孩之類。


那個同學是我們當晚禮聘的攝影師,「那個人」大力推薦非常專業。


結果成品慘不忍賭!照片比不專業還不專業,還幾乎都曝光過度!


而且全部照片,花童最多張!我的全身新娘照則一張都沒有。


這到底是誰家的婚禮啊?


 


我除了說「那個人」很夠義氣、重朋友,還能說啥?


事過境遷,再不滿意!


我只能安慰自己,兩人日常相處點滴比婚禮紀念重要的多。


 


 



還有一事是最近發生,我簡直不敢相信。


「那個人」將我滿久前把她當做親人,分享的知心悄悄話與當時婚姻的難題。


截直取彎地加入自己胡想偏見寫了封抹黑魚夫與我的人格操守的信給療養院的公公。(自從處心積慮把公公送到住家附近所謂『護理之家』後,她就日漸消失不聞問,自已的孩子也沒去探視過外公。)


 


如此枉顧魚夫與我可能因此產生誤會甚至婚姻發生危機!


公公更可能因那莫須有羅織的罪名,心傷憂鬱自己兒子操守不好!


 


「那個人」為的是啥?


只為了要公公不要相信我們,快把那放在魚夫戶頭裡的區區十幾萬匯到她能掌控的戶頭。


 


不匯就謾罵翻臉!錢真的這麼重要勝過一切?


「那個人」怎麼不反躬自醒,為何長輩會那麼不信任她?


連些散錢都不再給她保管處理而要捨近求遠存放!


 



 

其實夫家的家族恩怨,我不該多置啄,主觀判斷!


但我堅信真理就是真理。


 


不管親身父母親,表現如何?是不是優秀合格的父母?


人家生養自己,不棄不離!做子女的就該盡孝道,這是本分!


若真不覺與老人家水火不容!不甘委屈。


那退而求其次,走的遠遠的。手足也沒人會攔阻!甚至是舉雙手贊成。


 


但「那個人」,現在一心只要權利不要義務!


不想盡孝道,卻要父母家產錢財、甚至連手足的都想染指!


那不是寡廉鮮恥、好逸惡勞、沒有骨氣擔當!是什麼玩意?


 


不敢說魚夫和我有多孝順!


但我們就算生活再多壓力,只會怨怪自己能力不足讓老人家過好日子,從沒想多謀奪公公一分錢財。


也跟公公說了:30%的財產我們不要,希望他換成現金,讓自己更無憂過日子。


 


遺憾自己沒有太多能力,讓多數人滿意幸福。


論事,的確有好些力有未逮。


論心,絕對俯仰無愧;欲加之罪,也只能笑由他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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