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認過我脾氣不好,但修養絕對夠,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就算人犯了我,我也不見得會多介意,完全視當時的心情或狀況而定。
通常最容易讓我不以為然、受到驚嚇甚至生氣的地方是馬路。
太多用路人極端自私或白目,例如:亂拋垃圾、亂插隊枉顧其他乖乖排長龍者權益、走路不遵守號誌、自以為騎單車樂活就可以任意逆向甚至騎到大馬路中央……太超過的例子超多啦。
我開車不算慢但很小心也很守規矩跟和善禮讓,不會像很多駕駛人若要換車道到他面前好像會要了他的命!原本龜速會瞬間加速!心眼小的莫名奇妙。
但大概我是小車的關係,好像滿容易讓人有好欺負的錯覺!
11年來已經N次有不守規矩的大車會硬要插隊到我前面,或要超車時直接用遠光燈照我要我閃開!
通常我不會輕易放過他們,不只一次我要讓他們知道不是車小就好欺負!
凡亂插隊、亂閃我大燈者!一律緊追在後,用遠近光快速交錯,發射光速子彈!
(其實我算溫和的了,姐妹曾經火大跟人在高速公路展開追逐互發子彈,最後對方駕駛把車開到她旁邊搖下車窗,對她──豎起大拇指。
)
有次我教訓前車得有點用路禮貌時,魚夫正好在車上,忙勸我不要這樣。
昨天他竟變了!
話說昨天是由他開車回台北,開在高速公路內線的他車速並不慢。
有輛小客車要超車,也許是車滿多,他懶得切換車道,直接開遠光燈要我們閃開。
自認沒錯的魚夫竟發火了!他故意將車速減低到80公里左右,並刻意與隔壁車道的車並行,就是不讓對方超車,若要超車自己勤勞點換到隔壁兩道再切進來。
那駕駛鐵定也是火了,就換車道繞到我們前面故意開很慢,擺明換他來擋我們。
真是無聊至極也很笨的舉動!
魚夫開始也用遠光燈照他,進而發射光束飛彈!
那車發現狀況不對,馬上往前急速駛去。
沒一下子就換外車道再切進內線,與我們相隔一輛車。
但沒幾秒,他可能還是覺得不安全吧?
馬上又展現好車性能在車陣中穿梭,瞬間消失的無影無蹤!
哎呀~~駕駛技巧滿高超的嘛!那幹麻一開始不自己換車道就好咧?
開車多年,被我追的車頂多是加速,從沒人像活見鬼!不要命的拼命往前逃竄!真沒見過這麼卒仔的駕駛!
也真該承蒙他如此看得起我們跟小綠。
車流那麼大,小綠的操控反應沒那麼快!
我們才不會冒著生命危險去追他呢,無聊死了。
魚夫的這番強硬作風,讓我忍不住給他拍拍手極力稱讚。
慎謀遠慮的他,還是指出了我們這次行動的缺失「沒紀錄對方車牌號碼」。
說的沒錯,畢竟小人難防,得多點警覺心才對,下次改進。
經過這次事件,著實驗證了人相處久了,難免相互影響──"一起向上提升或向下沉淪"。
遇到這畫面,快逃命還有點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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