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公証。
也是睡過頭也是摸太久,出門了又發現戒指忘記帶!再折回。
於是……別說09:30報到了!10:00我們都到不了。



幸好11:00還有一場可以結。
10點多一點,我們終於到了,先報到。
驗明新郎新娘跟兩位證人正身後,輪流上前簽名蓋章一式三份的結婚證書。



先是我跟新郎簽,接著輪到我妹。
她一坐下來就說:「我不簽!」
原來她的姓竟被印為"蘆",多了草字頭。



工作人員重新列印,我們也都順利簽名蓋章完後,就進入禮堂準備團體結婚。
當法官唱名時,我被叫成「盧亭妤」?等禮成,拿回證書一瞧,還真是「盧亭妤」!之前簽時竟都沒人發現。



只好再去要求更改證書,重簽一次。
等真的都ok了,本來鬧轟轟滿是新人跟家屬的法院,只剩下我們幾個人。


 


所以啦,我總共簽了『三次』結婚證書。
真是的!好浪費呀~~會不會把我此生的"額度"都用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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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g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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