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先訂的婚宴會場,終於裝潢的差不多,準備開幕了。
餐廳的特助打來跟我商量將原先要給我的較大的11樓場地換到10樓一個廳。
魚夫跟我去一瞧,那本來對婚宴場地毫無意見的男人馬上投下反對票:「太暗了!根本像Lounge bar。喜宴就是要明亮,怎麼可以黑漆漆的,如果在這兒請客,妳根本都不用化妝了,反正沒人看得見。」
怎麼辦呢?
11樓的場地我答應人家換給別人了,別人的桌數比我多的多,總不好意思擋人財路吧。
而10樓的浪漫裝潢又犯了那陽光男子的大忌,不夠寬敞光明。
再開始找吧,去看了2家聽說菜好吃的餐廳。
一家在原訂的12月9日是OK的,特色是有大陽台景觀。
但新娘房沒廁所,要跑老遠跟人共用;而且因桌數不夠多無法包場,客人得經過有散客吃飯的地方才能進入會場。
另一家魚夫可是愛的很,完全符合他的調性。
場地挑高9米,寬敞大氣,規矩四方。
但12月只剩下2個星期天中午有空,而且價位上負擔可能有點吃力。
時間越來越逼近了,怎麼辦呢?
結婚真是麻煩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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