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偶遇好久不見的你。
欣喜!大喊你的名。


但你只是回頭淡淡瞧我一眼,便轉身離去。
彷彿我錯認了,你不是與我同居多年的那個你。

 

也許你真的已經不是當年的你了。
那個深愛著我,總是一見我就要膩著我,一刻都不願分開的你。

 

我知道不能怪你無情。
當年是我用冠冕堂皇的理由:「我不能給你你想要的生活,離開我,你才會更幸福。」拋下了你,頭也不回的離開我們一起生活的山居小窩,回到城市之中。

 

不敢想像,有多少晨昏,孤獨的你在山頂眺望,等我回頭……


多年過去,是何時心死的?不敢問你。

看的出,你身邊的她對你很好。
更讓我無顏與自知能給你的不管是時間或愛都太有限,我差她差太多。

 

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
親愛的穿穿,我的寶貝小狗。

 

PS.嗚~~穿~~你是真的笨蛋!忘記我了,還是有奶便是娘呀?就只會跟著現任餵你的新姐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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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gel

就是愛貝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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