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個八卦。

一位女性友人認識一個男生,兩人天雷勾動地火,早晚約會,上班通MSN。
前晚還聽女生甜蜜的說:「我們好投緣喔,他好有內涵喔。」
昨晚就驚傳兩人分手了!
這過程不誇張就是一個禮拜的時間,他們從打算閃電結婚到決定老死不相往來。

分手的原因不是女生婚後不肯生育,也不是女生自己的賺的錢一毛也不拿出來家用。(甚至說好了,包括幫老公買內褲的錢都要老公買單。)

而是……
男生要女生別再那麼常上健身房,早上去公園跳跳土風舞就成。
女生則堅持免談!婚後,就是要繼續每天狂跳招牌舞蹈老師"潘若迪"的課。
男生說:「她的要求我都答應了,就是這個太離譜!叫我情何以堪!」

哇~~我不禁疑問?

對兩個認識才7天的人,
表示還想試試看的男生需要用到"情何以堪"如此沉重的字眼?
而堅決不肯再相處的女生,會不會願意自掏腰包幫"潘若迪"買內褲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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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g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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